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人身危险性 人身危险性的概念

2024-10-10 20:50 分类:医疗纠纷 阅读:
 

之前我在《保险100讲|第1讲:什么是风险?》一文中对风险进行了简要的概述,从现在开始,我开始讲一讲保险系列相关知识。当然,本文所说的保险,限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

一、什么是保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有明确的定义: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这里又引申出来了两个概念:投保人、保险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例如,张三购买了一份太平财的车险保单,那么张三是投保人,太平财险是保险人。

投保人、保险人示例

二、保险有哪些要素构成?

保险的基本要素是指确立保险关系必须具备的条件。保险的基本要素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是:

a.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b.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c.风险必须使大多数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d.风险的承保必须具有经济上的可行性;e.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f.风险损失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2、公平合理适度稳定的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的厘定必须坚持公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适度性原则和稳定性原则。

a.公平性原则是要保证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应和其风险水平相对应;b.合理性原则是要保证保险费率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欺诈和陷阱;c.适度性原则是要保证据此收取的保险费能够弥补保险金的支出和管理成本,并能保证保险公司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保险人不应获得过多或超额利润;d.稳定性原则是指保险费率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不应经常或大幅度调整。

3、保险合同的订立

保险合同中应明确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等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经济关系存在的形式,是保险经济关系得以成立、维持并不断扩展的保证。

保险合同示例

4、保险索赔与理赔保险索赔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

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行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后,如果没有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不能发起理赔。例如,张三2024年1月20日自驾开车,因驾驶技术不过关,刮擦了小区的大树,导致左侧车体油漆损伤,张三未向A保险公司理赔。2024年1月30日A保险公司车险合同到期,张三向B保险公司签订了车险合同,生效期为2024年1月31日,则张三不能向B保险公司发起车损理赔。

三、保险有哪些分类?

对于保险的分类,一般可以按以下五种方式进行分类。

— 第一种 —

按保险性质,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

1、社会保险:是国家为推行某种社会政策、增进某种福利,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保险,在社会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国家财政将予以支持并承担最终的给付责任。这个概念比较难以理解。作为普通人,你只要知道,我们常说的“社保”就是社会保险的一种表现形式。

2、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商业保险的概念比较好理解,例如个人购买的重疾险、意外险等都属于商业保险。

商业险示例

3、政策性保险:是由政府通过政策推动、利用保险机制以达到某种政策目标的保险形式。例如国家为了保障农村发展,旨在保护农民的农作物、农业设施和农业收入免受自然灾害等风险的侵害,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引导各财险公司推出的农业保险就属于典型的政策性保险。

— 第二种 —

按保险标的的不同,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

这里引出来的一个新概念是保险标的。是指保险保障的目标和实体,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保险标的可以是财产、与财产有关的利益或责任,也可以是人的生命或身体。

1、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包括普通财产保险、海上保险、运输货物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航空保险、工程保险、利润损失保险和农业保险等。

2、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以生死、年老、疾病、意外伤害等人身风险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a.以生命为标的通常称之为人寿保险。b.以身体为标的又分为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责任保险一般又有四种表现形式: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职业责任险。作为打工人,我们缴纳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是属于公众责任险。“拼多多”为了建立消费者对于平台产品质量的信心,联合中国人保财险等公司共同推出了《商品品质保险》是属于典型的产品责任保险。在人力资源密集行业,例如建筑业、运输业等,企业一般会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像一些上市企业投保的董高监责任险属于典型的职业责任保险

4、信用保证保险:是以合同双方权利人和义务人的信用关系为标的,以信用风险为保险事故的保险。具体分为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a.信用保险是以别人的信用为标的投保的保险;b.保证保险是以自己的信用投保的保险。

— 第三种 —

按风险转移方式的不同分类,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1、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签订保险合同,确立保险关系,投保人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保险人的保险。例如张三与太平财险直接签订了一份“出行保·境内旅行意外险”保险产品,这份保险就是原保险。

2、再保险:也称“分保”,是原保险的进一步延续,也是可保风险的纵向转移和第二次转移。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风险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险人再进行投保的保险。

— 第四种 —

按保险实施方式的不同分类,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1、自愿保险: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或自愿组合而建立起保险关系。例如自己购买一份太平人寿的《易享保·百万医疗险》,属于自愿保险。

2、强制保险:是指根据法律、法令或行政命令,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强制建立起保险关系。强制保险主要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社会安定。例如为自己的家用车购买的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属于典型的强制保险。

— 第五种 —

按参与承保的保险人数量的不同分类,可分为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

1、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2、共同保险:也称“共保”,是指两个或两个保险人共同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可保利益、同一可保风险,签订同一份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且保险金额之和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可保价值。在保险损失发生时,各保险人按各自承保的保险金额比例分摊损失。目前各城市推行的“惠民保”系列保险产品,属于典型的共同保险产品。

下一期,我将会为大家讲解保险与储蓄、投资等其它相关经济制度的区别与联系。

内容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保险专业知识和实务》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人身危险性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酷斯法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保险人说明义务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